3月5日,韶山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省委、湘潭市委、韶山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对韶山市检察院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进行启动部署。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卫兵主持会议并讲话,院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正确政绩观的精神内核。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履职干事的根本遵循。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这次学习教育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检验,作为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的重要契机。要坚决摒弃重“显绩”轻“潜绩”、重“面子”轻“里子”、重“短期”轻“长远”的错误倾向,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推动学习教育落地生根。
会议强调,要狠抓工作落实,全力彰显正确政绩观的实践成效。我们基层检察院践行正确政绩观,最终都要落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体现在服务发展、守护民生、维护公正的实际成效中。我们要把正确政绩观贯穿“四大检察”履职全过程,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食药安全、生态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强化法律监督、精准履职发力,既要办好重大典型案件,也要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以“求极致”的工作态度,破解履职难题、提升办案质效,用实实在在的检察履职成效,答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时代答卷,彰显新时代检察担当。
会议要求,要建强干部队伍,坚实筑牢正确政绩观的组织根基。队伍强则事业兴,能力强则政绩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键在人、关键在队伍。要以此次学习教育为契机,持续加强队伍党性修养和专业能力建设,引导全体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履职本领。要严明纪律作风,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要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为持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韶山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