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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燃” | 韶山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时间:2026-07-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持续夯实机关安全管理基础,进一步增强全院干警消防安全法治观念,提升内部风险防范处置能力,6月30日下午,韶山市人检察院组织开展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及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为检察工作筑牢安全防线。

培训开始,消防宣教员围绕“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结合机关单位办公场景特点,针对性讲解办公区域常见火灾隐患排查方法、消防设施日常巡检维护要点等实用内容。同时,聚焦初期火灾处置黄金时间,细致讲解不同场景、不同火情的扑救技巧,手把手普及灭火器、消防栓等常用消防器材的规范操作步骤,纠正日常使用中的常见误区。

实操演练过程中,消防救援队员演示干粉灭火器“提、拔、握、压”操作流程,指导干警和物业人员轮流扑救油盆火源,大家踊跃参与,动作规范,实战能力有效提升。

演练结束后,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雄与韶山市故居消防救援站政治指导员汪舸带队,对办公区、档案室、配电房、食堂等重点区域拉网排查,重点测试电气线路、灭火器材、应急照明等运行情况,确保风险隐患排查全域覆盖、不留死角。

此次消防安全培训活动,有效提升了干警安全防范意识。下一步,韶山市人民检察院将坚持抓常抓长、防患未然,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实操演练,持续压紧压实安全管理责任,以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势,为各项检察业务平稳有序开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