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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检·伟人故里检徽红】“政协+检察+行政”一体监督 合力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时间:2023-12-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12月6日,中共韶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公布了《韶山市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指导清单(2023年版)》,并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湘潭市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方案>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标志着韶山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入新阶段,更是韶山市积极探索“政协+检察+行政”三位一体监督的生动实践。

一、“检察+行政”协作配合,一体联动开展执法监督。2021年4月,韶山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全省首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文件《韶山市乡镇综合执法实施办法》,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启动。为加强对行政执法全方位、全流程监督,韶山市积极探索检司联动合力开展执法监督,2022年底,韶山市人民检察院和市司法局联合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逐项梳理问题174个,其中乡镇行政执法质量不高问题尤其突出。两单位针对问题制发《关于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通报》,检察机关对问题比较突出的乡镇发出行政违法检察建议书2份,督促其进行整改。为从制度层面巩固检司联动监督实践成果,2023年4月,中共韶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韶山市人民检察院、韶山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的意见(试行)》,将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工作制度化。今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实现案情通报5件、案件会商4次、联合检查3场次、案件线索移送8件、联合开展执法协作、监督协同工作 3次,检察法律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有效衔接著有成效。

二、“政协+检察”同频共振,一体调研把脉乡镇执法。为深化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2023年5月至6月,由市政协牵头,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司法局等单位并邀请部分政协委员组成调研组,紧紧围绕赋权指导目录落实中存在的问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编制情况、执法能力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等方面,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调研、外出学习等方式,对9个市直部门和4个乡镇进行专题调研,全面掌握全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情况,充分听取市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的意见建议,梳理在执法机制、执法质效、执法保障、执法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11个,共同起草并形成《关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12条,为完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提供了参考。该调研报告经政协韶山市第九届委员会议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专门呈报中共韶山市委。中共韶山市委书记曹伟宏对该调研报告作出“该报告很详尽全面,建议很具体且针对性和操作性强,请市委依法治市办再专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的批示。

三、“问题+整改”靶向施策,一体发力助推执法改革。在结合调研评估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10月19日,韶山市召开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会议,专题研究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工作,具体分析了目前我市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情况和全市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1月27日,市十届人民政府第四十次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韶山市乡镇执法事项指导清单(2023年版本)》,将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由原36项调整至16项。会议对韶山市贯彻落实《湘潭市深化乡镇(衔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方案》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当前和经后一定时期县级部门及时与乡镇协商签订行政委托协议并公开,完善依法赋权程序,完善执法协作配合机制,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加强执法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保障、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等重点任务。韶山市委副书记、市长邓望军强调,要以思想破冰为引领,坚持依法放权、权责一致、便民利民的原则,全力做好韶山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