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工作,4月29日,韶山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并组织开展了安全巡查。
会议强调:安全无小事,警钟需长鸣。一是要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始终牢记安全责任大于天,安全生产是大事,要紧绷安全生产弦,坚决杜绝侥幸心理。二是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三是进一步强化防范措施。定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全方位排查安全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会后,院办公室组织全院开展了地毯式安全隐患排查,组织专业人员对办公大楼的消防设施、电路线缆、配电闸口和食堂等重点部位开展安全巡查,确保无用电、用气等安全隐患。
下一步,我院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切实筑牢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