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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基因铸检魂 能动履职守护“红”

时间:2023-07-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指出,“湖南十步之内必有芳草”,韶山作为毛泽东同志的故乡,革命救国的星星之火曾在这里燎原。近年来,韶山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用好红色资源,传承好红色基因”,强化政治引领,立足办案发挥公益保护职能作用,从红色基因中铸就检魂,将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纳入法治轨道,以“党建红”引领“检察蓝”守护主席家乡的“革命红”,以法治方式彰显检察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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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基垒台,党建领航聚焦高位推动


筑牢理论武装,夯实思想保障



把政治铸魂、党建引领作为带动检察业务发展的最强“引擎”,构建以党组中心组为引领示范的上下联动学习机制和“第一议题”制度,把深入学习贯彻党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做到理论学习常态化。同时为青年党员干警聘请思政、业务导师,开展特色主题党日活动、“韶检讲堂”、红色微党课等,让思想力量转化为检察力量,不断夯实党员业务基础,让党员干警在比学赶超中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赓续红色精神,凝聚思想合力


依托韶山红色资源优势,深入开展“重走红色足迹”“述主席故事、承红色基因”等系列活动,组织党员参观主席故居、烈士陵园、韶山灌渠陈列馆、中共韶山特别支部历史陈列馆、“五杰纪念馆”等红色阵地,在学习中传承红色基因,汲取精神营养。结合“双徽闪耀”党建品牌建设,开展道德模范、时代楷模、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学习宣传,将红色信仰融入全体检察干警的血脉灵魂,营造出了创优争先、攻坚破难的工作氛围,坚定党员干警保护红色文化资源、传承红色基因的工作信念。


压实主体责任,守护红色资源


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把抓落实的政治责任融入红色资源保护工作中,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案组,通过月度会商、季度检查等举措,坚持党建与红色资源保护共谋划、同部署,切实把公益诉讼检察责任扛到肩上,保证专项活动有序高效推进。强化党员的“双重责任”,激励党员干部能动履行红色资源保护检察职能,把党建锤炼成果融入到监督办案中,办理的毛新梅等15名散葬烈士墓保护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件获全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用实际行动当好韶山红色资源“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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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梁架柱,党建赋能促进固本强基


夯实根基,优“人才之柱”


突出检察业务能力建设,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熟练的党员骨干充实办案团队,通过“导师带新人”、跟班学习、业务竞赛、常态化开展指导性案例集中学习等专题实训等方式,开展法律法规及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升党员干警履职能力。近三年来,全院党员干警先后获得湖南省民事检察业务竞赛能手、2021年湘潭市扫黑除恶三等功、湘潭市公诉人论辩赛公诉标兵等各级荣誉共18人次,获奖占比达85%。


整章建制,立“制度之柱”

院党组发挥量化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将党建考评融入业务考评体系,促进业务工作提效。同时在充分论证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韶山市人民检察院凝心聚力抓党建、促队建、强业务工作方案》,涵盖“政治建检”“能力强检”“纪律治检”“从优待检”和“作风树检”五个方面,是整个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党建工作实起来、硬起来,业务工作强起来、精起来。


提振作风,强“担当之柱”

红色资源保护作为当时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案件,具有一定特殊性。为切实保护红色资源和公共利益,办案组在履行自身职责的同时,克服畏难情绪和守旧思想,“敢”字当头,多方协调、请示汇报,不断优化执法监督外部环境,助推检察建议有效落实;在办案环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筹推进,严格规范办案,共同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全面履职,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向聚合、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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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积成势,党建聚力守护红色根脉


同频共振焕发党建新活力


以办理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为契机,不断加强阵地建设,创新党建活动形式,为韶山检察工作行稳致远提供坚强有力的党建保障。一方面,将党建活动与案件办理“回头看”相结合,与长沙军事检察院联合开展清明祭扫活动,并组织干警前往乡间地头进行革命先烈事迹与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宣讲,既巩固了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质效,也进一步筑牢党员干警信仰根基。另一方面,积极引导检察干警树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理念,自觉将政治素养作为第一位的业务素养,把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于每一起司法案件办理中,让红色基因在检察工作中得以践行和传承。


常态守护打造党建新基地

深化“潇湘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成果,拟联合相关部门在韶山烈士陵园设立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展示区,集中展示宣传检察机关开展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取得的成效,注重对史迹所蕴含的红色基因、爱国精神进行挖掘和宣传,打造韶山党性教育“打卡”新基地,努力将红色资源蕴含的教育价值和公益诉讼工作的法治宣传作用融为一体,提升检察公益诉讼传播度和影响力。


凝心聚力开创党建新格局

积极践行守护公共利益的公益诉讼检察使命,将守护主席家乡红色资源视为促进党建业务相融合的“一号工程”,切实把守护责任扛在肩上,把党建意识记在心间,实现与党建与业务的有效衔接。通过散葬烈士墓保护案、李氏宗祠修护案、青年塑像台未设立省级文物标志案等案件的办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向韶山市委提交《关于韶山市红色资源保护问题的调查报告》,助推市委政府出台《韶山市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实施方案》,将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列入韶山财政预算,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红色资源保护“一盘棋”工作格局。

韶山市人民检察院立足传承和弘扬红色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践行初心使命,以党建为引领,将进一步推动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一体融合走深走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