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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韶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12-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韶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2月30日在韶山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书勤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以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积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综治民调位列湘潭市检察系统第一名。

  一、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努力使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成为良好发展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是标志,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积极投身“三大攻坚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切实加大司法办案和服务保障力度。我们深入“新天时代”商业中心项目和新真喜食品有限公司开展“五联五问”大调研活动,共走访159人次,协调解决具体问题7个。我们严厉惩处强揽工程、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犯罪,共批准逮捕8件17人、起诉9件20人,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大力推进平安韶山建设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和起诉职责,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对盗窃、抢劫、涉毒、故意杀人等严重刑事犯罪,坚决快捕、快诉。今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46件66人,批准逮捕52人,其中涉嫌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侵犯人身、财产安全犯罪2件6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16件178人,提起公诉87件122人;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时间内完成,并全部实行“捕诉一体化”管理,全年无错捕、判决无罪和撤回起诉案件。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党中央总体部署和要求,我院积极完善线索摸排、提前介入、宣传联动、联席会议等机制,坚持把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夯实基层政权”相结合,始终把打击的矛头对准严重危害社会的黑恶犯罪案件。今年我院共受理公安机关认定的涉黑涉恶案件7件17人,经审查,以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罪对刘某某等4名恶势力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着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将“枫桥经验”贯彻到检察工作之中,推动新形势下的检群关系向纵深发展。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关,依法不批准逮捕14人,依法不起诉25件29人。对认罪认罚、社会矛盾和风险已经化解的轻微刑事案件实行“轻案快办”,共受理“轻案快办”案件22件22人,有效地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全年共办理来信来访30件,办结中央、省委巡视组交办件3件,成功化解信访积案9件,检察长接待日接访群众46人次。

  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邀请师生代表参加以“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前往如意中学、城前学校等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4次,向1100余名师生普及法律知识。全年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件7人,起诉3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相对不诉2人。对未成年人案件实行专人专办,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注重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如我院在办理一起强奸幼女案时,了解到受害人成长背景和家庭情况后,主动联系民政机构对其进行社会抚养,为受害人解决司法救助资金1.5万元,并就农村留守儿童保护问题向市妇联发出检察建议,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三、以诉讼监督为重点,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注重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2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刑事立案1件1人,纠正漏捕7人、追诉漏罪8人,纠正侦查违法3件、审判违法4件,发出检察建议5份,提请抗诉1件,重大监督事项个案办理3件。如我院在查办其他案件中,发现李某、彭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数量达3800余株,已涉嫌犯罪,立即主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近期该案已宣判,李某、彭某分别被韶山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不断深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大力推进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工作,全年共受理民行案件59件,其中公益诉讼立案42件,执行监督9件,不服生效裁判结果监督2件,监督审判程序违法1件,督促履职5件,办理的支持18名农民工起诉追索劳动报酬案被评为湖南省民事行政检察优案。充分发挥驻市食药监局、市环保局检察联络室的作用,通过前期调查核实、收集线索,对韶山某公司污水排放超标、直排等问题,立即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并向市环保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立行整改,目前该公司已整改到位。

  着力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其中立案审查7人,书面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人。衡东驾车撞人事件发生后,我院协同市司法局积极开展社区矫正防脱管漏管专项行动,对全市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进行全面摸排,严防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

  四、以深化司改为动力,不断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积极构建以员额检察官为核心的新型办案组织,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和检察官权力清单,严格执行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机制。明确入额领导干部直接办案标准,领导干部办案数占全年办案总数的52.9%。加强对员额检察官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建立检察官司法档案,制定司法责任追究办法和案件质量监督办法,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和员额检察官退出机制。

  稳步推进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及时将中央和省委有关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的工作安排部署向市委专题汇报,加强与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使改革工作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对标更高标准实现资产顺利上划,不断规范我院财务管理模式,按照省委要求确保检务保障工作在三年过渡期间正常运转到位。

  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折不扣贯彻中央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做好转隶后新形势下检察事业持续发展的相关工作,引导检察干警以不变的忠诚和担当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贡献检察力量。今年我院办理了邵阳市监察委员会移送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该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和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联合指定管辖,我院高度重视,集中精干力量,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力求该案实现较好的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目前该案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五、以职业化为方向,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文化育检,厚植红色韶山的文化底蕴。扎实推进新形势下的检群关系,通过检察长上党课、定期谈心谈话等活动,将执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理念深植人心。开展检察文化建设,构建法治文化长廊,使法治文化更浓厚、红色基因更突出、为民理念更深刻。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3次、周五读书会30余次、韶检讲堂4次,共同学习革命故事、主席语录,感悟红色情怀。持续开展“书香韶检”“光影韶检”等系列活动,积极营造好读尚学的良好氛围。

  坚持人才强检,夯实检察队伍的发展根基。加大干警履职能力培养力度,组织参加业务素能竞赛2次,举办各类专题辅导讲座6次,参加观摩示范庭13次,组织全院干警参加浙大和上级院组织的各类检察业务培训24次,不断提升检察人员业务技能。今年我院先后涌现“湖南省检察机关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湘潭市未检竞赛业务标兵”等先进典型,制作的业务微课程被高检院、国家检察官学院选为优秀课程。畅通人才成长渠道,建立了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制度,选派了2名年轻干警前往省、市院跟班学习,通过“上派下挂”培养人才、吸引人才。今年在市委的关心和支持下,有2名干警被提拔为检委会专职委员,有效地调整了干部队伍结构,激发了干部队伍的活力。

  坚持从严治检,培育良好作风的生成土壤。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修改完善上下班、请休假、外出请示报告、督查通报等制度,实现了检风检纪监督的全覆盖。持续推进“司法公正韶山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通过科室讲评、案管监督、文书质量考评等方法促使干警紧绷执法规范弦,全年共评查业务科室所办案件61件,倒逼承办人全面整改,使得案件办理更规范,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

  六、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根本,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切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引导全院干警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严格执行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等制度,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的经常性联系,全年共开展走访150人次,广泛深入听取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我院司法体制改革的工作情况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书的落实情况。大力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开展常态化“检察开放日”活动,加强案件信息“互联网+”平台建设,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47条,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139份。推进检察新闻宣传理念、内容、形式和方法创新,全年共编发微信72篇,开设《韶检说法》微信专栏,对本院承办的真实案例进行释法说理,被人民网、潇湘晨报、湖南长安网等媒体多次转载。

  各位代表,今年我院坚持问题导向,求真务实打基础、谋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这既得益于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大力支持,也离不开广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信任与帮助。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存在的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创先争优的意识需要不断强化;二是队伍整体素能不够均衡,思想站位和工作理念需要进一步转变;三是检察工作科技含量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我院的工作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努力答好新时代检察工作人民满意答卷。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检察工作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对检察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三大攻坚战”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确保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

  二是履职尽责促发展,不断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聚焦市委中心工作,坚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工作的奋斗目标,更加积极地履行检察职能,打击犯罪、护航发展、保障民生。围绕平安韶山建设和法治韶山建设,从严从快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的法治环境;围绕创新发展,严格遵照最高检最新明确的民营企业涉刑案件11条执法司法标准,依法打击各种侵犯经济秩序和知识产权的犯罪,助推我市形成产权保障有力、竞争公平有序的创新环境;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惩涉及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社会保障等领域的犯罪,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

  三是聚焦主业强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对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所明确的职权,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在拓展监督领域、细化监督措施、用活监督资源、提高监督能力上寻求突破,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不可替代职能作用。着力完善法律监督各项机制,依法提出抗诉、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鲜活的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锲而不舍抓改革,着力提升司法办案质效。按照顶层设计,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强化侦查监督、出庭公诉、审判监督,完善听取律师意见制度。顺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与监察委员会的办案衔接,提升职务犯罪打击防范效果,增强反腐败合力。加快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实现专业化、扁平化管理。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突出业务融合度,强化大数据思维,实现从科技保障到科技引领的智慧检务更高形态。继续推进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探索建立更加成熟定型、更加符合司法规律、更加凸显法律监督属性的检察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催生检察活力、提升队伍能力。

  五是从严治检不停步,全面强化检察队伍建设。持之以恒推进检察队伍思想和作风建设,突出业绩导向,激励创先争优。探索信息化、大数据条件下的智慧检务培训新模式,完善检察人才激励和考核机制,提升司法办案能力。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放松,强化对争先意识不强和工作业绩落后的督查问责。加强检察宣传和检务公开,及时传递检察好声音和法治正能量。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树立公正规范的检察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实践呼唤新担当。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和湘潭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把握机遇,凝聚力量,努力奋斗,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韶山率先迈向基本现代化、建设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