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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韶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12-28  作者: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 |
 韶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21年10月27日在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卫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在过去的五年里,我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服务发展、维护公正上聚焦发力,在深化改革、从严治检上积极有为,不断夯实基础、补齐短板,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以服务大局为自觉担当,护航主席家乡的高质量发展

  重拳出击扫除黑恶。按照党中央总体部署和要求,我院积极完善线索摸排、提前介入、工作联动、联席会议等机制,坚持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夯实基层政权”相结合,坚持精准打击、不枉不纵依法办理了2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并及时开展“回头看”,逐案审查黑恶案件线索及涉案财产情况,形成“打财断血”专项检察建议1份,切实守住“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法治底线。

  持续护航民企发展。牢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依法批捕破坏市场秩序、侵害企业利益的犯罪38件72人,起诉30件54人,努力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2件。依法审慎办理民营企业涉罪案件20件,充分考虑案件发生背景、企业运行状况、社会影响等因素,对可捕可不捕的依法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依法不诉;确需采取羁押措施的,也为其开展正常企业经营活动提供便利,坚决避免办了一个案子,倒了一家企业。搭建涉企服务平台,开展“六稳”“六保”联企座谈会和检察开放日活动,常态化走访联点企业,紧盯影响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靶向发力,协助企业强化法律意识、健全管理制度。

  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新冠疫情暴发后,我院及时建立刑事犯罪预警反应机制,在确保办案安全的前提下,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畅通抗疫期间群众诉求渠道,依法办理陈某销售假冒伪劣口罩、庞某等人非法狩猎等涉疫案件2件3人。成立了疫情防控党员先锋队,全院干警主动投身疫情防控一线,“检察蓝”化身“志愿红”,协助社区做好进出管控、人员摸排等工作,促进源头防控,做到了司法办案“不断档”,志愿服务“争先上”,为全市疫情防控贡献了检察力量。

  二、以维护稳定为政治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聚焦重点领域,保障民生福祉。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推进法治韶山、平安韶山建设。依法起诉故意伤害、强奸、抢劫、聚众斗殴等恶性犯罪案件65138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持续净化社会风气,起诉“偷拐骗”“黄赌毒”案件100124人。聚力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批捕制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48人,起诉611人,努力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心、用得放心。积极参与“断卡”“净网”行动,严惩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新型犯罪3565人,与有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最大限度追赃挽损、斩断黑灰链条。

  关注特殊人群,彰显司法关爱。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实现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乡镇全覆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8次,为近五千余名师生带来“法治套餐”。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77人,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4人,不起诉9人。积极开展校园周边禁止售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学生营造无烟环境。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工作,选派干警担任驻村一书记,为贫困户解决医疗、住房、教育等多方面困难,投入贫困帮扶和乡村振兴资金30余万元。向5名因案致贫被害人及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9.5万元。助力农民工讨薪维权,以支持起诉的方式帮助51人追索劳动报酬83万元,其中支持18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被评为省民事检察优案。关爱残疾人群体,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保护专项行动,切实解决盲道铺设不合理、车辆违规占用盲道等问题,让盲人出行“有关爱、无障碍”。

  参与社会治理,回应群众关切。践行“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依法不批准逮捕56人,不起诉161人,积极促成刑事和解,有效修复社会关系。聚焦社会治理薄弱环节,结合办案向有关行政机关和行业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8件,得到被建议单位的支持。全面升级12309一站式检察服务中心,大力推广门户网站问政、微信公众号咨询、信访电话联络等于一体的网上信访,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事项“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答复,努力让群众少跑路、易办事。坚持把法治教育融入司法办案,共编发微信、微博845条,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综治民调常年位居湘潭政法系统前列

  三、以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深耕细作四大检察主责主业

  推进刑事检察优化提升。深化捕诉一体机制,共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201件323人,批准逮捕164件264人,审查起诉514件691,提起公诉356件503人。强化侦查监督,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15件,监督立案、撤案11件,纠正漏捕漏诉49纠正违法行为案件29,提出检察建议10件办理的李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通过立案监督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办理纠正违法行为案件11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6次,提出抗诉1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发出纠正违法意见、检察建议8件,进一步彰显司法权威,维护社会稳定。

  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双向共赢。树立与监督单位共治共赢的新理念,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在办案结构、办案规模、办案质效方面有新突破。扎实开展虚假诉讼、执行活动等专项监督,深入推进对生效裁判、民事行政审判程序等领域的监督。办理民事诉讼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件,民事行政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3件,民事行政执活动监督案件56件对正确的裁判,注重做好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工作,促进案结事了;对确有错误的3件案件依法提请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全部。积极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对韶峰钢结构系列虚假诉讼案件主动提前介入,并指导公安侦查。深入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促进法院建立行政非诉强制执行案件内部移送机制,督促法院执行罚款51万元,确保行政裁决及时实施。

  推进公益诉讼精准发力。一方面建立机制,将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纳入平安韶山建设考核内容。另一方面聚焦重点领域加大办案力度。2017年7月以来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52件,发出检察建议143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起诉4件。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督促整治和关停违法养殖场39个,办理了非法挖山采矿、乱砍滥伐、违规占用农用地等案件,促进森林、耕地修复治理30余亩。在食品安全方面,开展了校园周边、网络餐饮、无人售货机等食品安全专项监督,与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残留 促提升”专项行动,督促相关部门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在国有资产保护方面,办理了廉租房租金、服刑人员养老金系列案件,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在英烈保护方面,针对韶山市少数革命烈士纪念设施未得到有效保护、红色资源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与长沙市军事检察院、韶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联手开展整治工作,并以此推动韶山红色资源保护联席会议机制建设,该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四、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源泉,促进理念变革提升司法公信

  协力构建反腐斗争防线。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折不扣贯彻中央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全面顺利完成反贪、反渎、预防部门职能、编制、人员的转隶工作。进一步优化与监察机关工作衔接机制,突出专业能力建设,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查办旅游发展领域受贿案件1件2人,办理了邵东市检察院原检察长陈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和谭某行贿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400万元。

  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消减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的作用,耐心细致做好犯罪嫌疑人的悔罪、赔偿和被害人的谅解等工作适用该制度办理刑事案件214件 251人,适用率达90.68%。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109件,法院采纳率达96.33%。上述各项指标均位居湘潭检察机关前列犯罪嫌疑人认罪伏法成为常态,有效促进罪犯改恶向善,节约司法资源,推进诉源治理。

  推动司法责任落细落实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完成内设机构系统性、重塑性改革,机构数缩减29%。设立专业化办案组,实现同一类型案件或专业领域的精耕细作。坚持司法亲历性,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各类案件425件,占案件总数的41%。贯彻落实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效评价机制,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健全司法办案全流程监控体系,以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开展案件评查18次,构建“事中监督+事后评价”双重制约机制,坚决做到“谁办案、谁负责”,织密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的“笼子”。

  五、以强基固本为发展保障,着力打造业务过硬韶检铁军

  建设对党忠诚的坚强方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常态化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在实处。严格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要求,主动配合湘潭市委第三巡察组开展政治巡察,不断提升政治修养、精神状态、工作质效,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积极举办“书香韶检”“韶检讲堂”“重走青年毛泽东之路”等系列活动,设立韶检书吧、文化长廊,大力弘扬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文化。压实意识形态责任,筑牢意识形态防线,保持检察工作的正确发展方向。

  培育善作善成的专业团队。突出检察业务能力建设,开展民法典全员轮训、指导性案例集中学习等专题实训,并通过跟班学习、业务竞赛等方式培养检察后备人才,不断提升检察干警履职能力。畅通人才成长渠道,建立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制度,不断完善绩效考核和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激励担当作为、倒逼素能提升。五年来,我院获评湖南省检察文化活动先进单位、湘潭市文明标兵单位,办公室被评为2020年度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先后涌现了省政法系统文化建设先进个人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能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信息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湘潭市扫黑除恶三等功、未检业务标兵综合文稿工作先进个人韶山市五佳政法干警等先进典型,干警制作的业务微课程被最高检和国家检察官学院评选为优秀课程,撰写的理论文章荣获湘潭市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优秀论文三等奖

  打造公正廉洁的检察形象。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主动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积极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党组会监督指导,常态化抓好队伍廉政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提升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过问检察办案等事项31件,防止权力滥用、以权谋私。坚持严的主基调,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健全完善一批规章制度,实行“月通报”“提醒函”等工作机制,灵活运用“四种形态”进行谈话提醒,做到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六、以检务公开为重点抓手,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树牢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的有效监督之下,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我院行政诉讼法执行以及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公益诉讼检察、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方面的工作情况。主动接受办案监督,开展常态化“检察开放日”活动,举办公开听证会8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代表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共商社会治理难题。加强案件信息“互联网+”平台建设,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716条,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345份,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各位领导,过去五年工作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给予检察工作大力支持和监督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帮助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总结五年的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要做好检察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必须坚持把法治精神当成主心骨,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大力推进检察各项改革,在改革创新中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打造检察铁军,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办案理念还需进一步更新,在参与社会治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还有不足;二是检察工作标准还需进一步提升,对标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在求极致出精品、实现“三个效果”统一上还有不足;三是人才培养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在队伍结构、检察官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上还有不足。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未来五年工作思路及2022年工作计划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擘画了新发展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宏伟蓝图,检察事业开启新的征程。要做好未来五年的检察工作,根本指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体要求是更加注重大局观念、法治思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基本布局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战略支点是加强组织建设、提高履职能力;总体目标是以韶山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韶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此,我们全体韶检人将更加自觉担当作为,肩负起新的历史使命,不断提升检察工作品质,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答好新时代韶山检察工作人民满意答卷。2022年,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落实党的绝对领导。认真对标全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准确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统筹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加强理论学习研讨,丰富创新教育形式,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干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锻造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加强党组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凝聚力与战斗力,深入推进党建、业务融合发展。抓牢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检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

  二是充分履行服务大局政治责任,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深入研究社会治安形势,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积极推进平安韶山建设。严厉惩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安全。常态化扫黑除恶,严厉打击“村霸”“地霸”等黑恶势力犯罪以及“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诈骗以及利用网络实施的各类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严惩校园暴力犯罪,推进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和“法治进校园”活动。加强重点领域社会风险预警预防工作,促进解决社会治理源头性、基础性问题。

  三是严格践行检察为民初心使命,服务保障民生福祉。围绕“人民群众在想什么、盼什么,检察机关就要做什么”,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做到换位思考,做好案件办理的“后半篇”文章。持续落实公开听证、刑事和解等为民举措,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可感、可触、可见的方式实现,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依法严惩阻碍重点项目推进、扰乱旅游秩序等犯罪,积极提供检察建议、法律咨询等服务,努力营造更加优质的法治环境。依法严惩侵害农村集体财产和农民权益的各类犯罪,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检察保障。持之以恒抓好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妇女儿童老人特殊群体保护工作,自觉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的诺言。

  四是持续提升法律监督履职能力,全面推进“四大检察”。以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指引,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切实解决法律监督偏虚偏软问题。积极探索完善对诉讼活动的监督机制,以求极致的精神推动检察诉讼监督向精准监督、刚性监督、高标准高质量监督转变。更加主动承担刑事诉讼主导责任,瞄准薄弱环节和监督盲区,纵深推进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监督职责。加强民事审判类案监督、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贯彻落实《民法典》,在检察办案中更好地维护当事人民事权益。补齐行政检察短板,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着力点,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聚焦重点民生领域开展公益诉讼检察,联合行政机关共同推进公益受损问题的及时发现和实质解决。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锤炼过硬本领,夯实检察事业基础。加强检察人员管理,严格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紧盯检察权运行的各个环节,确保廉洁从检,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建立完善检察人才、团队、典型案例协同推进、有机融合的培育机制,定期开展典型案例评比活动,努力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强化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监督。规范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落实好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答复等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各位领导,时代洪流,登高者远,奋楫者先。展望未来五年,韶山经济发展正迸发蓬勃生机,韶山检察工作也必将大有作为!在“十四五”新征程中,我们将不忘来时路、不惧征途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本次会议要求,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忠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为打造世界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现代化新韶山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