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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韶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2-12-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韶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22年12月21日在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卫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业绩。

一、强化检察担当,在能动履职服务大局中彰显忠诚

全力以赴建设平安韶山。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29件45人,提起公诉80件118人。严惩绑架、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起诉 17人;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犯罪,起诉28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审慎办理了公安机关贴标认定的刘某某等8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涉恶案件,依法批准逮捕7人,着力守护主席家乡人民平安幸福生活。

持之以恒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落实平等保护理念,在推动民营企业依法守规经营、健康良性发展上持续发力,依法办理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2名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助力企业放下包袱、放心发展。定点联系、走访服务民营企业,深入了解企业司法需求,解决涉企问题8个。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共办理适用企业合规案件2件,并及时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3份,深化行业清源、堵塞行业漏洞,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主动作为筑牢维稳防线。以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为主线,认真做好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工作。成立“检察蓝”志愿服务队,常态开展法警值班和夜间治安巡逻,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志愿服务,着力守护公共安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带案下访、包案息访,检察长接访25人次,妥善办理各类信访事项12件,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答复,持续保持涉检进京赴省零上访,全年没有涉检信访积案。

二、强化宗旨意识,在守护人民美好生活中践行忠诚

以“我将无我”之心保障民生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严惩治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依法对33名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积极稳妥办理涉及2800余名受害人、涉案金额1.94亿元的曾某某等5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和“掌中油宝”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力保群众的“钱袋子”。助力推进乡村振兴,常态化走访慰问贫困户,排查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6个,投入乡村振兴资金6万余元。扎实开展“心连心走基层 面对面解难题”实践活动,向4名因案返贫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5万元,支持农民工起诉8件,帮助追回“血汗钱”27万元。

以“同为父母”之心关爱祖国未来。建立“晴天”未检工作室,建成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室,第一检察部获评湘潭市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加强法治教育,通过线上视频授课与线下现场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将法治进校园活动做细做实。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4件4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与市教育局、市民政局等部门联合建立“强制报告+从业查询”机制,累计开展从业查询823人,着力清除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害群之马;与市公安局共同出台《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大格局工作意见》,形成守护祖国花朵向阳而生的强大合力。办理谢某猥亵儿童案时,面对犯罪嫌疑人百般抵赖“零口供”,我院及时介入引导侦查,完善证据链条,最终谢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以“如我在诉”之心助推市域治理。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少捕慎诉慎押,对轻罪案件慎用羁押措施、依法宽缓处理,不批捕13人,不起诉43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35件58人,依法建议变更强制措施4件9人,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公正和谐。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适用112件156人,适用率90.1%;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68件87人,提出率94.5%,被法院采纳率达98.8%,适用速裁程序34件34人,刑事诉讼效率大幅提升。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份,为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开出“一剂良方”。与市司法局联合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检察长到市委党校普法授课,干警深入田间地头释法说理,让法治观念浸润人心。

三、强化法律监督,在依法履职维护公正中筑牢忠诚

秉持客观公正,切实加强刑事检察。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撤案3件,纠正漏捕漏诉2人;聚焦检察监督的督促、纠违功能,办理侦查纠违13件,审判纠违2件,财产刑执行纠违2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1次,湘潭、韶山两级检察机关联合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制发监外执行纠违14件,提出检察建议1份,通过有力配合、更实监督共同促司法办案质量提升。落实侦查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实现监督端口前移,提前介入案件9件。办理王某某绑架案时,我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助力公安机关将绑架儿童后隐姓埋名潜逃21年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归案,并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强化精准监督,持续做实民事检察。以持续贯彻落实《民法典》为契机,树立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民事检察思维,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50件,发出类案检察建议4份;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08件,发出类案检察建议3份;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3件,针对韶峰钢结构系列虚假诉讼案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2份,有力守护司法权威。在办理孙某某民事申诉案件时,我院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及时化解了亲兄妹间长达十余年的矛盾纠纷,该案被检察日报、中国网等多家媒体宣传推介。

聚焦案结事了政和,稳步推进行政检察。强化行政检察能动精准监督理念,办理行政机关违法监督案件8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97件,发出类案检察建议10份。针对有关部门未及时对交通肇事不起诉案件予以行政处罚的问题,依法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促进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通过督促纠正违法、推动和解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1件,开展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专项法律监督,立案64件,制发检察建议3份,切实解决一些行政案件程序空转、案结事不了的难题。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8份;办理食品药品、环境资源、知识产权等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13人,支持磋商1件,向法院提起诉讼2件。开展校园及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检查,办理相关案件13件;联合水利、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做深做实“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模式,建立落实“林长、河长、田长+检察长”联动协作机制,合力破解森林、河湖、农田生态治理难题;开展居民住宅区消防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召开听证会厘清各部门工作职责,针对性发出检察建议,助力化解占用消防通道、“飞线充电”等消防安全隐患。

四、强化队伍建设,在守正创新勇毅前行中淬炼忠诚

政治铸魂,让检察发展行稳致远。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及时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自觉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履职始终。严格执行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检察人员的必修课,用党的创新理论、法治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办案。打造韶山检察文化“星火”品牌,结合韶山区位优势,将红色精神、法治理念与检察文化充分融合,用先进检察文化为新时代检察工作持续赋能。我院队伍建设经验做法获评全省第一批基层检察院十大典型事例。

提升素能,让检察履职更实更优。突出检察业务能力建设,建立法院、检察院联席会议制度,围绕认罪认罚、财产刑执行、检察建议等工作达成高度共识、形成会议纪要,起到了促进理念共融、强化协作配合的重要作用,倒逼案件质量不断提升。落实“传帮带”机制,我院两名干警先后获评湘潭市检察机关“优秀导师”“优秀学员”称号,助力检察事业薪火相传。加强榜样引领作用,我院干警先后获评湖南好人、湖南省检察机关援疆工作突出表现个人、湘潭市最美家庭等荣誉。扎实开展岗位练兵、素能培训,加大典型案例培育力度,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及成果运用,队伍先后涌现出湘潭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湘潭市打击治理电信诈骗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等先进典型。

从严治检,让文明守纪蔚然成风。坚决扛牢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过问检察办案等事项50件,“逢问必录”成为全体检察人员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开展“正作风、提精神、鼓士气”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督察,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建立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灵活运用“四种形态”进行谈话提醒,组织开展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一把手上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等系列活动,以严管厚爱促检察人员担当尽责。

五、强化阳光司法,在接受监督有效制约中检验忠诚

自觉接受制约监督,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庄严承诺。一年来,我们不断增强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的政治意识,常态化联络走访代表委员,主动报告检察工作开展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8次,确保法律监督始终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高度重视代表委员议案、提案和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做到办扎实、快反馈。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时指出:“要提高对韶山灌渠水体水质的保护力度”,我院迅速贯彻落实,与湘乡市检察院联合出台《韶山灌渠饮用水源地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努力让代表建议掷地有声、开花结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韶山检察工作持续深化、强化、优化,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监督支持,在于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总结成绩,我们倍加珍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标党和人民的更高要求,韶山检察工作还存在短板和不足:一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仍需持续深化,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水平有待提升;二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仍需落细落实,依法循理用情的办案能力还不够强;三是法律监督工作仍需固强补弱,监督精准度还不够高;四是检察队伍建设仍需做实做强,高素质人才培育还不够快。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持续用力,努力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韶山市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弘扬法治精神,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湖南省委《实施意见》、湘潭市委《实施办法》,以求极致精神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努力在检察事业新征程中创造新的更优成绩。

一是把牢政治方向,忠诚履职更坚定。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对党忠诚摆在首位,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党的领导贯穿法律监督各方面。推动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深度融合,把“从政治上看”融入法律监督全过程,最大限度实现检察履职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优履职助推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通过司法办案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服务大局更有力。坚决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持续深化刑事和解、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努力助推社会矛盾化解。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助力平安韶山、法治韶山建设。全面践行平等保护和审慎谦抑的司法理念,妥善办理涉企案件,做深做实企业合规工作,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依托司法办案,发现社会治理中的不完善之处,以制发检察建议的形式,助力社会治理效能提升,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三是站稳人民立场,司法为民更暖心。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法治需求,用心用情办好涉人身安全、环境卫生、教育医疗等民生案件,依法守护民生福祉。落实检察为民实事,以最严标准、最有利原则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大对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以最大努力落实好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工作,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四是坚持法治原则,检察监督更能动。贯彻落实二十大报告中“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等指示精神,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突出解决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社会关切问题,守住司法公正生命线。全面贯彻《民法典》,加大民事支持起诉履职力度,加强对各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保护人民群众民事权益。积极稳妥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抓规范、拓领域、树精品,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

五是狠抓队伍建设,素质能力更过硬。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坚持用党的新思想、新理论、新方略武装头脑,注重在学深悟透、入心入行上下功夫,切实做到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办案廉。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锲而不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更有力举措落实好“三个规定”,切实维护检察队伍肌体健康。聚焦素质能力建设,持续推进文化育检,强化业务水平培训,竭尽全力争先创优,全面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

各位代表,百年征程谱华章,赓续奋斗正当时。迈上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忠诚践行誓言,用勤奋书写担当,用严谨履行职责,守正创新、笃行不怠,努力打造赓续红色血脉的示范基层检察院,为推进平安韶山、法治韶山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