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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韶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4-12-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韶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24年12月20日在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卫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主线,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着力在学思践悟中凝心铸魂、在履职尽责中担当作为、在正风肃纪中明德塑形,全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韶山检察工作现代化呈现新局面。

一、坚持服务与保障并举,努力以更高站位服务中心大局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紧跟市委工作步伐,以精准服务保障为韶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检察动能。

聚力反腐,营造清朗政务环境。坚决扛起检察反腐政治责任,坚定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贪污贿赂犯罪3人,挽回经济损失634万元。向不法司法者亮剑,依法办理了湘乡市公安局东郊派出所民警万某某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严肃惩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清除政法队伍害群之马。同时,针对案件中反映出财务管理不规范、执法司法不严等问题,及时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给贪污腐败问题诉源治理开出了“一剂良方”。

助企纾困,营造法治营商环境。自觉把检察护企作为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的履职要求,依法办理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2件2人,办理一起涉案金额高达1695万元的合同诈骗案,被告人申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着力维护公平诚信的市场秩序。扎实开展“检察护企”暨“三高四新 法治护航”专项行动,与市政法委联合召开“法治护航 问需企业”调研座谈会,组织前往民营企业开展廉洁从业法治宣讲,推动“法治元素”成为企业“发展要素”。积极开展涉企“挂案”清零攻坚专项行动,持续跟进久拖未决涉企案件办理,推动1件涉企“挂案”移送审查起诉,助力企业卸下包袱、轻装上阵。

靶向治旅,营造优质旅游环境。聚焦韶山美丽生态,办理了1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被告人贺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支付生态修复费用4万余元;就青年水库长期堆放建筑垃圾和8棵上百年树龄的古树名木保护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履职整改,推动问题得到实质解决。聚焦景区环境治理,办理了一起于主席诞辰之际扒窃游客手机、损害韶山形象的陈某、袁某某盗窃案,2名被告人均被判处实刑,筑牢旅游安全防线。聚焦红色资源保护,针对“平粜阻禁”斗争旧址张公桥年久失修、保护不力等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督促整改的同时,积极推进古桥文物的活化利用,为乡村振兴注入文旅动能,助推韶山旅游品质不断提升。

二、坚持治罪与治理并进,努力以更高水平建设平安韶山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指示精神,惩防并举,促进长治久安。

维稳护安,展现检察担当。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4件16人,起诉70件96人,圆满完成了重点节点维稳安保任务。坚决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批捕、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件4人;依法严惩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16人,让人民群众拥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犯罪,起诉网上开设赌场案件12人,依法追缴犯罪所得114万元,深入打击网络诈骗上下游犯罪,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案件12人,不断净化网络社会风气。坚持不懈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深入推进中央督导迎检工作,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宣传活动,发现并层报中央扫黑办涉黑恶重要线索1条。

宽严相济,彰显检察智慧。对严重刑事犯罪坚决从严打击,对轻微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从宽处理,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罚当其罪。积极适应轻罪案件占大多数的犯罪结构变化,依法对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不批捕1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起诉48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118人,适用率81.37%,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8.86%,适用轻案快办程序9件,力促轻罪案件当事人和解,努力减少对抗,促进社会和谐。深入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标准,醉驾犯罪案件判处拘役实刑7人,案件量同比减少47%,全面提升醉驾案件办理质效。

定分止争,践行检察初心。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社会治理,深入践行“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办理各类控告、申诉、举报等12件,院领导包案办理信访4件,化解率达100%。落实案件办理与矛盾化解同步责任,对存在较大争议和影响的案件,积极开展涉法涉诉信访隐患排查,组织开展公开听证14次,汇聚多方合力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让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检察环节。深入分析研判案件背后的社会风险,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件,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社会效果。

三、坚持法理与情理并立,努力以更高品质输出检察产品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论述精神,守民心、护民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聚焦痛点,能动履职惠民生。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组织干警参与防汛抗灾工作,加强对联点村、看守所、责任楼栋的防汛风险隐患排查,为受灾贫困户送去慰问物资,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入开展预制菜治理专项活动,针对发现的生产、存储环节相关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堵塞食品安全监管漏洞,为预制菜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该案被省检察院作为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在全省宣传推介。加强公民个人隐私保护力度,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件5人,筑牢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治屏障。守护医保基金安全,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第三方侵权致人身伤害违法报销医保费用的行为予以精准监督,办理涉医保案件6件,助力拧紧医保“安全阀”,守好百姓“救命钱”。

找准重点,传递关爱暖民心。聚焦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持续守护“夕阳红”“半边天”,深入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妥善办理涉老案件2件,及时开展追赃挽损,努力挽回4名受害老人的财产损失;开展离婚诉讼纠纷专项监督,针对未依法定程序履行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告知义务等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实现类案监督,切实强化妇女群体权益保障。推动解决欠薪难题,办理支持诉讼能力弱、确有困难的农民工群体依法起诉维权案件14件,帮助追讨劳动报酬以及工伤赔偿31万元,让劳动者不再烦“薪”忧“酬”。用心用情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让因案致贫、返贫人员在困境中看到希望、感到温暖。

破解难点,法护成长愿民安。纵深推进“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从严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批捕1人、起诉2人;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社会危害性较小、主观恶性较轻的依法不起诉2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1人。组织开展“检教同行 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前往如意学校讲授“防范电信诈骗”开学第一课;办理张某某诈骗案,帮助包括11名未成年人在内的受害者挽回经济损失4万余元。加强综合司法保护,帮助一名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协助收集相关证据并依法提出支持起诉意见,以法之名助孩子一臂之力。用好“府检联动”机制,与市妇联共同挂牌成立韶山市女童保护关爱中心,与公安、教育等部门联合推进入职查询及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共聚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强大合力。

四、坚持依法与能动并行,努力以更高质效开展法律监督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现代化”要求,以参与、跟进、融入式监督一体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客观公正,刑事检察更加有力。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桥梁纽带作用,实现资源信息共享、疑难案件共商,监督立案、撤案3件,纠正漏捕1人,提前介入5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9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1次,纠正审判活动违法2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核查纠正脱漏管3人,监督收监执行2人,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情形13件。

精益求精,民事检察更为精准。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民事审判违法案件19件,民事执行程序监督案件20件,发出检察建议39件。加强军地检察协作,对军人家属工伤赔付案件多年未能执行到位的问题开展监督并促成执行和解,为现役军人解除后顾之忧,该案被检察日报、新湖南、湖南法治报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

履职担当,行政检察更有实效。依法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3件,其中: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3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0件,发出检察建议13件,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持续深化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依法提出检察意见8份,移送主管机关处理11人,防止当罚不罚。深化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市司法局联合开展2023年行政执法案件质量评查,发现各类执法问题146条,制发检察建议书8份,进一步促进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赋能增效,公益诉讼更具品质。切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1件,诉前整改率94.74%,绝大多数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有效解决。针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敢于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助力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对近三年民间借贷案件开展逐案筛查,通过磋商协同发力,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责、加强征管,确保国有财产“颗粒归仓”。开展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制发检察建议4件,及时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存在的制约农业生产问题,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守护主席家乡的良田沃土。

五、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努力以更高要求锻造韶检铁军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加强本领淬炼、搭建成长平台,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韶检铁军。

政治建检,旗帜鲜明擦亮忠诚底色。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党课,组织各类政治理论集体学习16次,将讲政治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自觉在党的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折不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事业发展,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

人才兴检,务实笃行增添素能亮色。强化知识储备,印发理论学习“必研清单”,组织检察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46人次,选派5名干警赴清华大学学习培训,全面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强化人才培养,与湘潭县检察院签订“院院联盟”共建互助协议,在双向奔赴护航区域发展中共绘检察事业新蓝图;积极探索检察官助理分阶段培养模式,选派2名新进干警参加湘潭检察机关“团队对垒”活动,畅通青年干警成长成才“快车道”。强化品牌建设,深耕“星火”检察文化品牌,以奋斗不止、光热不息的精神理念为新时代检察工作持续赋能,获评全省精品检察文化品牌。今年,我院先后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先进集体、全省预算管理工作先进单位,1名干警入选湖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库。

从严治检,正风肃纪涵养清廉本色。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全力支持配合湘潭市委第九巡察组开展工作,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不断提升政治修养、精神状态、工作质效。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开展廉政警示教育4次,组织前往林伯渠纪念馆、丁玲纪念馆、常德抗日英雄纪念碑等地开展党性教育,从革命先辈的奋斗历程中汲取奋进力量,实现党性锻炼与依法履职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记录报告重大事项42件,逢问必录、不得违规过问干预办案已成共识。狠抓“四风”问题纠治,抓实关键节点和重大节日监督检查,筑牢廉洁从检防线。

六、坚持公正与公开并列,努力以更高标准促进司法公信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正司法与强化监督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自觉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使检察工作更加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

内部监管,全面落实司法责任。进一步更新检察工作管理理念、转变管理方式,着力改变简单依赖指标和数据的管理模式,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推动形成现代化检察业务管理新格局。聚焦检察业务全流程,紧扣核心数据,把握案件质量,落实“日监控、周提醒、月通报”机制,常态召开案件质量分析研判会,发出业务流程监控30件次,评查案件55件,及时开展提醒谈话、追责问责,通过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确保案件办理质效提升。

外部监督,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始终保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清醒,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工作情况。积极参与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2名员额检察官主动汇报履职情况、接受满意度测评。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常态化联络沟通,从检察工作“小切口”出发,积极邀请参加检察开放日、专项检查、座谈交流等检察活动30余人次,在深度融入中更好监督检察工作。

拓宽渠道,持续深化检务公开。牢记检察权由人民赋予、受人民监督。丰富线上监督方式,及时更新门户网站和12309中国检察信息网内容,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检察信息300余条。延伸线下监督触角,提供律师阅卷服务31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活动44人次,先后组织干警走进学校、乡镇、企业,在开展普法宣传的同时,全面收集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确保检察权始终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在改革中攻坚克难,在挑战中破浪前行,各项工作稳中有进、进中有新。我们深知,韶山检察事业迈出的每一步发展步伐,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关键在于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安不忘危、兴不忘忧。奋进新征程,我们深切感受到党委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寄予了新期待、新要求,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中仍存在许多不足,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思路还需要进一步拓宽,创新性、精准性的举措还需要深入谋划;二是法律监督的刚性和权威还需要进一步彰显,数字检察等提升监督质效的手段和路径还需要不断深化;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斗争精神和监督本领仍需要增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旧岁已展千重锦,新年再进百尺杆。2025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个工作主线,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融入社会治理,全方位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以实干担当和实绩实效为韶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凝心铸魂,在提高站位、永葆忠诚上扛起新担当。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第一议题”的政治引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引向深入。进一步深化推进政治和业务融合建设,把讲政治落实到检察履职、监督办案各方面全过程,实现讲政治和讲法治有机统一,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确保法律监督始终体现党和人民意志。

二是同频共振,在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上作出新贡献。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重大恶性犯罪、极端犯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持续巩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实。主动服务保障韶山高质量发展,坚决惩治破坏旅游环境、影响旅游发展、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为韶山营造一流的法治营商环境、优质旅游环境提供更加高效有力的检察服务保障。强化类案分析,提高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质量,以“检察之力”融入“社会之治”。

三是倾情用力,在践行初心、司法为民上彰显新作为。守护人民群众对幸福生活的美好期待,以如我在诉”“情同此心”办好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个案件,加大对盗窃、抢劫、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强化电信网络诈骗及上下游关联犯罪案件办理,把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要求转化为生动的检察实践。加强诉源治理,持续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在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助推韶山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抓好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等为民实事,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四是守正创新,在能动履职、提质增效上取得新突破。自觉担当“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更重责任,突出综合履职、融合履职,以更加有力的监督办案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持续提升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刑事执行监督质效。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全流程监督,持续拓宽民事检察监督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助力推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深耕公益诉讼检察领域,持续释放公益诉讼检察的制度效能。坚定不移推进数字检察战略,用好大数据法律监督应用平台,推动法律监督从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诉源治理延伸。

五是锐意进取,在从严治检、提升素能上展现新风采。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全面加强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持续加强检察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健全完善检察业务监管机制,加强对业务数据、案件质量的常态化监管,全面压实司法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一体推进“三不腐”、防治“灯下黑”机制建设,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和司法不正之风,以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金戈铁马闻征鼓,只争朝夕启新程。新的一年,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坚定信念、胸怀全局,团结奋进、实干担当,认真履行好法律监督的神圣职责,不断深化良法善治的检察实践,为推动韶山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