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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韶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6-01-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韶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2月19日在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卫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也是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韶山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关键之年。这一年,我们坚定政治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中维护公平正义、增进民生福祉,让韶山检察工作更加有力有效。

一、以“法治盾牌”护航发展大局,彰显检察履职担当

始终紧扣全市工作大局,从政治上着眼、法治上着力,以检察之力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惩防并举,维护和谐稳定。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批准逮捕35人,起诉70人。依法从严从重惩治重大恶性犯罪,起诉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6人,以“严”的震慑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强化监检衔接,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3件,依法办理了市文旅广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郭某某涉嫌贪污、受贿、高利转贷罪一案,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行贿、受贿的同案犯庞某依法从严处理。保持对涉黑涉恶犯罪的高压态势,深化“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常态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确保社会治安持续向好。

护企安商,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3件,批准逮捕销售伪劣产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人,追捕1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办理了一起纠正“小过重罚”行政检察案件,依法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过罚不当的行政处罚决定,将6万元罚款减轻至3000元,切实回应市场主体对公平正义的期盼。积极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加强涉企案件立案监督,推动涉企刑事“挂案”清理,强化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的合法性审查,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深入企业开展“三听三问”调研8次,在诉求直通、法律咨询、纠纷调处、法治宣传等方面,为企业提供精准化、常态化、优质化的检察服务。

标本兼治,促进社会治理。守护韶山旅游环境,依法妥善办理了银田寺原住持林某某职务侵占、集资诈骗案,起诉盗窃游客财物等影响景区秩序案件3件,有力维护韶山旅游形象和群众切身利益;针对部分民宿违规经营餐饮行业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保障来韶游客饮食安全。聚焦源头治理,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件,整改回复率达100%,有效推动发案领域堵漏建制、完善监管。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8人,不起诉30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7人,推动13件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推进信访化解纾困解难,受理各类信访案件28件,检察长接访5件,七日回复率100%,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二、以“民心标尺”践行初心使命,传递检察工作温度

始终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努力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全力以赴,为美好生活守望。持续做实“群众身边案”,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成色更足。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盗窃等侵财犯罪,起诉相关案件23件,追赃挽损21.24万元,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开展二次供水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对居民小区、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的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管理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发现存在未定期清洗消毒储水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立即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切实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活动,针对社区团购生鲜食品贮存不规范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加强资质审查与贮存监管,推动2个社区团购网格仓完成整改,注销1个不符合要求的社区团购自提点,切实防范食安风险于未然。

民呼我应,为弱势群体解忧。通过支持起诉等方式为3名弱势群体“撑腰”维权,追索赡养费、人身损害赔偿等8万余元,让检察温暖惠及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办理的一起支持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案,通过释法说理让形同陌路的父子亲情得以修复,老人晚年生活获得保障。充分发挥司法救助的兜底作用,及时对因案致困群众施以援手,救助1人,发放救助金3万元,帮助其走出困境、重燃希望。加强妇女权益保障,针对部分用人单位存在就业性别歧视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利,推动建立性别平等的就业环境。从严惩治侵犯老年人人身权、财产权犯罪,妥善办理涉老案件9件,全力保障“老有所安”。

用心用情,为未成年人护航。持续推进“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1人,同步推进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二次伤害。坚持依法惩治和教育挽救并重,对主观恶性较大的涉罪未成年人,起诉3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1人,不起诉4人,主动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一对一帮教,帮助迷途少年重回正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走进韶山学校、如意学校开展专题普法3场,覆盖师生400余人,以案释法引导学生明辨是非,增强法治观念。持续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组织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相关行业开展入职查询90人次,对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依法清退或不予录用,让法治阳光普照孩子们的成长之路。

三、以“监督利剑”维护公平正义,提升检察办案质效

始终将“三个善于”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精益求精,刑事检察向“优”升级。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提前介入3次,监督立案2件,监督撤案1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1件,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规范运行。在办理市住建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某某职务犯罪案件时,我院通过引导侦查、完善证据,成功追诉一笔自洗钱犯罪事实,以检察履职让不义之财终成泡影。强化刑事审判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5件,提出抗诉1件,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监督收监执行3人,核查纠正脱漏管5人,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情形8件,促进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和刑罚执行公平公正。

真抓实干,民事检察向“实”迈进。积极适应人民群众民事司法诉求日益增长的需要,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0件,发出检察建议30件。开展民事执行终本案件专项监督,立案21件,均已发出检察建议。办理的彭某某民事执行监督案,依法督促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并通过检察综合履职积极推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犯罪案件线索核查,为破解三百余万元的债权执行困局贡献检察力量,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精准监督,行政检察向“深”发力。更新监督理念,以“穿透式”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办理各类行政诉讼监督案件5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规范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对6名被不起诉人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防止以罚代刑、当罚不罚。加强非诉执行监督,依法督促职能部门收回欠缴四年的行政处罚罚款12000元,筑牢守护国有财产安全检察防线。办理的一起食品安全领域从业禁止行政监督案件,运用从业禁止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精准锁定黄某等5名曾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员仍在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对5人实行从业禁止,以检察履职促进行政执法监管闭环。

守正创新,公益诉讼向“好”拓展。忠诚履行保护公共利益法定职责,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28件。深入践行“两山”理念,依法办理了加拿大一枝黄花、喀西茄、松材线虫等外来有害物种入侵公益诉讼案件,并通过刑事、民事综合履职,实现刑事惩戒、民事赔偿与生态修复的有机统一,凝聚守护主席家乡青山绿水的强大合力。今年,我院4件公益诉讼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认定为“高质效案件”,1件案件入选全国“食药安全益路行”典型案例。

四、以“红色引擎”激活发展动能,筑牢检察队伍根基

始终坚持传承红色基因,以革命精神和严的标准铸魂提能、强筋壮骨,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举旗定向,以政治建设凝心铸魂。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主动向上级院和韶山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6次,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统筹推进各项问题整改验收,确保巡察整改任务如期完成。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舆情管控“三同步”机制,切实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牢牢掌握检察领域意识形态主动权。推进党建、业务相融互促,持续深耕“星火”检察文化品牌,探索建设榜样带动、典型引路的“丹阳工作室”,并通过检察长上党课、开展革命教育、观看红色影片等方式,提振干警担当作为的精气神,激发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夯基垒台,以素能建设淬炼队伍。紧扣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要求,邀请法学专家开展专题培训,组织干警前往湖南大学、深圳改革开放干部学院等高校、机构研修深造,3名干警前往国家检察官学院接受业务培训,积极参与湘潭市检察机关“院院联盟”“团队对垒”等活动,实现检察队伍专业素能的全面提升。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常态召开办案质效分析会,通过优化案件管理机制,强化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以科学管理推动检察办案规范化、精细化。健全人才梯队培养机制,通过岗位轮训、庭审观摩、结对帮带等方式,推动青年干警在办案一线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今年以来,我院1名干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政治工作优秀个人,1名干警获评湖南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优秀论文三等奖,3名干警在全市业务竞赛中荣获“业务能手”称号,办理的2件案件入选2024年湘潭检察机关十大优秀案例。

激浊扬清,以作风建设正风塑形。坚持“严”的主基调,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举办中心组学习、理论研讨等活动18次,召开集中整治违规吃喝工作推进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及时通报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干警以案为鉴、反躬自省,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记录过问检察办案等事项22件,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坚决抵制说情打招呼的不正之风。强化日常监督,定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聚焦考勤管理、会风会纪、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等情况,全年督察通报5次,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五、以“开放姿态”主动接受监督,凝聚检察公开效能

始终牢记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

人大监督,为公正司法聚力。认真落实人大决议,2名员额检察官参与履职评议,进一步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人大+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运行情况,并依托该项机制,成功办理了青年水库环境整治公益诉讼案,清运1510吨建筑垃圾,恢复被侵占的绿地面积近18亩,实现人大建议与检察建议的双向衔接与转化,共同助力红色热土与绿水青山交相辉映。

民主监督,为规范司法强基。进一步拓宽民主监督渠道,主动邀请政协委员参与检察听证、专题调研、座谈交流等活动,全面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建议,推动检察工作更接地气、更惠民生。同步推进“政协+检察”双向衔接转化机制,邀请2名政协委员担任听证员、1名政协委员担任“益心为公”志愿者,在协同监督办案、反映社情民意方面发挥特殊优势,实现民主监督与检察监督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社会监督,为阳光司法赋能。坚持“开门办案”,组织召开案件公开听证会6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8次,切实将外部监督转化为提升办案质效的强大动能。深化和规范检务公开,依法公开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和重要案件办理情况,通过“两微一端”发布以案释法、工作动态200余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今年,我院多篇宣传信息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微、检察日报、湖南法治报等权威平台刊发,阅读量近30万人次,中央电视台《平安中国2025》栏目对我院红色资源保护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检察公开透明度持续提升。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政治方向更加坚定,服务大局更加有力,法律监督更加深入,队伍士气更加昂扬,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鼎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各位代表委员的依法监督、建言献策。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标新时代新征程党和人民的更高要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短板。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走深走实,新的司法理念、政策理论还需要进一步深化落实;二是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韶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还有待加强;三是办案质效还存在短板,队伍建设、检察管理与检察工作现代化要求相比还有提升空间。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6年工作安排

绘成锦绣展旧岁,迈入新程启华章。2026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在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上下功夫、求实效,积极推动韶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旗帜鲜明,聚焦政治建检不动摇。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一以贯之将抓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持续深化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切实把政治优势转化为履职效能。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聚焦中心大局、主责主业、民心所向,主动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做到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二是服务大局,强化责任担当不懈怠。把维护发展与稳定放在首位,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秩序犯罪,依法惩治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禁毒攻坚等工作,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韶山。加大对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力度,高质效办好涉企案件,维护经济秩序、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营造更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旅游环境治理,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让韶山旅游环境更加安全有序、宜居宜游。

三是检察为民,践行初心使命不忘本。聚焦民生福祉,以求极致的精神办好每一件群众身边“小案”,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强化对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权益保障和民生热点领域的法律监督,让支持起诉、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检察服务更加贴近人民、惠及群众,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及。突出打击影响民生幸福的制售伪劣食品药品、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加大教育医疗、养老服务等民生领域法律监督力度,推进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切实当好人民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

四是守护公正,紧扣高质高效不打折。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和刑罚执行的监督,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深切期盼。加大对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以及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更加注重监督质与量的统一。加强行政诉讼监督,依法规范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和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突出公益诉讼检察的“精准性”“规范性”,以“质效双优”回应公共利益保护的现实需求。

五是固本强基,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不断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持续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水平,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决防治“灯下黑”。

各位代表,惩恶扬善显检察本色,守土尽责护万家安宁!新时代新征程新目标,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提振信心、真抓实干、勇毅前行,切实将代表们的关注、期许转化为做好检察工作的不竭动力,在深度融入大局中服务保障韶山高质量发展,为奋力推进平安法治韶山做出新的更大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