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韶山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

时间:2021-10-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单位 序号 普法重点任务 备注
全市各单位 1 认真贯彻实施全国、全省“八五”普法规划,根据本系统、行业实际,结合本系统、行业“十四五”规划实施,制定本部门行业普法工作计划,制定并公布普法责任清单,做到普法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共性普法清单
2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开展宣讲不少于1次。
3 突出宣传宪法,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系统干部开展日常宪法学习宣传,集中组织好本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
4 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开展民法典学习培训讲座或集中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
5 结合建党一百周年,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普及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
6 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组织学法不少于2次。
7 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8 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法治专题培训班;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年内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9 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是现场集中旁听庭审,年内不少于1次。
10 在部门单位门户网站、自办刊物、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辟法治宣传专栏(专题)。设置“以案释法”栏目,定期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和“以案释法”案例,年内报送不少于1个典型案例进入省、市、市案例库。
市检察院 1 落实好以案释法制度,各办案部门在办案过程中,提升释法说理的主动性和能力水平,向司法办案对象及相关群众及时宣讲法律、政策规定,将普法融入办案全过程。  
2 在世界水日、地球日、环境日等重要生态环保节日,联合生态环保、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共同开展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主题宣传活动,让公益诉讼走进平常百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