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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时间:2017-01-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改善检察队伍结构,缓解人员紧缺状况,推进工作的发展,经研究,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工作职责

  1、招聘合同制书记员 5人。

  2、工作职责:做好内勤工作。协助检察官和助理检察官对案件证据电子录入;协助提审、换押、出庭记录;协助做好理论调研、信息撰写、案件装订等内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专业优先。

  3、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4、年龄: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由本人带身份证、学历证、户口薄、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彩照两张。

  2、报名时间:2017年1月18日8:00至2017年2月14日17:00。

  3、报名地点:韶山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市检察院二楼)。

  联系电话:0731-55682134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后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书记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常识和写作。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1. 体检。按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遇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考察。遇有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工资待遇

  1、此次招聘实行两年一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每年度进行一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对在日常管理中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发生违法违纪的随时予以解聘。

  2、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500元,社保个人交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按有关规定在韶山社会保障局购买社会保险。其他福利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年终根据工作业绩予以一定奖励。

  韶山市人民检察院

  湘潭华顺人力资源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一月一十八日